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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商机,共发展,赢未来

        铜仁市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 2018-2020年工作方案

        2018-05-21 17:34:03

        根据中央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纪办〔2017〕63号)、省纪委《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至2020年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服务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通知》(黔纪办发〔2018〕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委办字〔2018〕2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护民生、促脱贫”主题,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严肃惩治扶贫领域的蝇贪,又严肃整治导致蝇贪的作风,为铜仁建设风清气正净地和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既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又要严查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 坚持精准监督与规范建设相结合。既要认真把握精准扶贫与脱贫要义,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又要认真把握脱贫攻坚监督的内在规律,规范监督工作的内业和外勤,推动主责部门的规范监管。 坚持抓常抓长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2018年至2020年全面小康决胜关键期,既要做到经常治理、久久为功,又要坚持对量大面广的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专项监察和集中整治。

        二、整治重点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执行政策走样变形等问题;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不公开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推进脱贫攻坚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进展缓慢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辖区内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该发现未发现、该报告未报告、该处置未处置等问题。

        (二)贪污侵占扶贫款物的问题。将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问题;在扶贫领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分配、审核审批、招标投标、检查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利益输送、行贿受贿、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三资管理、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不严不实的问题。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贫困识别、帮扶措施、脱贫退出不精准等问题;整改问题不力、脱贫成效不明显、群众认可度较低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四)党员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问题。党员及公职人员在扶贫领域采取强迫、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插手基层事务、操纵换届选举、破坏生产经营秩序、阻碍项目建设,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拉强建,侵占集体财产、破坏公共设施等问题;通风报信、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日常监管不力,导致地方、行业、领域长期存在涉黑涉恶的问题;怕扫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投资环境、个人仕途,对涉黑涉恶不愿打、不真打、不深打的问题。

        三、目标任务

        2018-2020年,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整治蝇贪三年行动,按照“3456”工作思路(深化三项行动、用好四把利剑、创建五个示范、强化六项工作),将事关扶贫领域的人、财、物、权、责、事全部纳入监督视野,着力打造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的民生监督升级版,实现扶贫领域纪律审查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具体目标是:2018年织密网络、惩防并举、示范推动。在监督机制上,创建民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村务监督、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督机制;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审计、司法、执法和信访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问题线索互送机制;创建市县民生项目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为扶贫领域监督插上科技翅膀。在示范创建上,以区县为单位,完成三分之一的民生监督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监督,实现三分之一的乡镇、村(居)和主责部门的规范监管。在正风反腐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和国家监察,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扶贫领域开展过专项监察的项目开展回头看,对种植产业、农村组组通、大病救助和城乡医疗补助、养殖产业项目开展专项监察。区县结合实际开展N个专项监察,扶贫项目专项监察覆盖面达70%,形成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2019年巩固提升、标本兼治、树立品牌。在监督机制上,监督机制良性运转,信访沟通机制协调顺畅,民生项目资金大数据监督系统作用充分发挥、效果凸显。在示范创建上,巩固已创示范点,继续创建各类示范达三分之二。在正风反腐上,继续综合施策,深化整治行动,对2018年开展的专项监察项目开展回头看,继续“4+N”专项监察,扶贫项目专项监察覆盖面达90%,巩固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为夺取压倒性胜利奠定基础。2020年标准运行、创新拓展、提档升级。在监督机制上,监督机制高效运转,信访沟通机制常态共享,民生项目资金大数据系统智能监督作用稳定发挥。在示范创建上,全市所有民生监督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乡镇、村(居)和主责部门100%实现规范监督和规范监管常态化。在正风反腐上,持续发力,查缺补漏,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大决战,完成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全覆盖,最终取得扶贫领域正风反腐的压倒性胜利。

        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三项行动。

        一是深化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按照市纪委《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工作措施,紧盯重点人、重点环节、重点流程,严肃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不严不实、弄虚作假、强迫命令等问题,严查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的行为。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脱贫攻坚政策走样变形,扶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查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问题。

        二是深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细则》,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扶贫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村霸寨霸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系统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聚焦扶贫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中央纪委明确的三类重点问题,以基层党员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为执纪审查重点,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彰显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震慑效应。

        三是深化扶贫领域“访村寨、重监督、助脱贫”专项行动。常态化每半年开展一轮“访村寨、重监督、助脱贫”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党员、公职人员和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对扶贫领域的重复件、实名件、联名件、内容具体且性质恶劣的重要信访件,进行快查快办。按照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负责联系县乡、民生监督组成员负责所在村居的要求,带着问题走、带着情怀访、带着责任督。采取明察与暗访、随机走访与定点接访、个别交谈与集体座谈等方式努力发现问题,坚持市县两级班子成员分别走访不得少于6个村60户、9个村90户,各民生监督组和村务监督组遍访本乡镇、村所有贫困户,主动走村访寨收集问题。

        (二)用好四把利剑。

        一是用好政治巡察利剑。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以执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为巡察重点的要求,采取市级提级巡察乡镇、市县巡察同步、延伸巡察等方式,到2020年实现对全市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和扶贫重点行业领域的巡察全覆盖。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是否到位;贯彻落实“四场硬仗”是否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务实、结果真实等突出问题。严把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全程督查督办、整改报告审核、整改效果评价等重要关口,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小落细落实。

        二是用好专项监察利剑。坚持“4+N”专项监察思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对扶贫领域量大面广的资金项目持续实施专项监察。在监察步骤上,采取梳理信访、聚焦问题、选定项目,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核察,对比分析、锁定目标、直查快办;在监察方法上,采取顺着监管链条对照监管要求,逐一查找各级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上与政策规定不相符的突出问题;在监察方式上,采取地毯式、拉网式、交叉式检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项,确保专项监察有序有力有效。

        三是用好“三个开刀”利剑。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监督举报牌、告知监督牌和现场办结告知书、受理告知书、暂不受理告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两牌四书”制度,采取现场查岗、模拟办事、交叉暗访、随机抽查、全程摄像等方式,事先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在党政机关向“不找熟人办不成事”开刀,严肃查处为官不为,办事推诿、久拖不办,不找熟人不办事、找了熟人乱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在司法执法系统向“有理有据得不到公正结果”开刀,严肃查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在乡村两级向“没有关系得不到公平对待”开刀,严肃查处落实惠民政策办事不公、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等问题。对查实的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依法作出处理,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规范审批、执法、用权行为,推动党员与公职人员为民、务实、清廉、勤政、高效作风的养成。

        四是用好问责利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和市委《项目建设攻坚年问责办法》《铜仁市干部执行力问责办法(试行)》,严格把握责任追究的对象、范围、方式,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问责”,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仍然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反复性问题的,或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以及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没有报告、该处置没有处置、该问责没有问责的,一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深入落实《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深化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享受惠民政策情况申报、公示、核实抽查制度。在深度贫困村实行一年两次申报,实现公示范围全覆盖。严肃处理未依规申报或申报不实等行为,尤其是对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违规享受惠民政策的要从严查处。用准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推动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创建五个示范。

        一是创建民生监督示范。配齐配强民生监督组,每组不得少于5人,明确好组长、副组长、组员,解决好有人办事问题;完善场所、设施、设备、装备、后勤保障,解决好有条件开展监督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资料台账、工作规程,解决好有章可循和有迹可考问题;围绕监督抓培训,提升监督素质和能力,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立足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民生监督组的考勤考绩。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民生监督铁军。

        二是创建村务监督示范。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纳入乡镇民生监督组范畴进行统一管理,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以县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期教育培训,落实好村(居)务监督组长、组员的工作报酬,配备好村(居)务监督组的工作场地及设施设备,建立村(居)务监督“五小”考核机制,即围绕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维护“小利益”五个方面细化村(居)务监督的职能职责,布置年度、季度工作目标任务,按月调度考评发现问题情况和监督效果,将工作报酬与监督成效切实挂起钩来。推动实现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全面监督,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末稍监督。

        三是创建乡镇民生监管示范。督促乡镇建立健全扶贫攻坚政策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制度体系,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项目建设顺利、资金使用安全;加强乡镇教育谈话室的管理使用,解决好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好乡镇扶贫攻坚工作纪律和作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社长(各类专业合作社)“六小长”的“微腐败”,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六小长”微权力清单制度,对其工作的重点环节与流程依规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及时曝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六小长”微权力规范、高效、阳光行使;加强肩负扶贫攻坚任务的包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对其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三述一评”,即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述德述责述廉、现场接受村民代表质询与评议,将评议结果与其绩效考核、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挂钩,使其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打赢脱贫攻坚战上来。

        四是创建村(居)民生监管示范。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发挥好基层党支部在村级自治组织和村级事务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自主性。完善村级自治组织任期和年度工作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健全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相关规定,规范村级事务公开公示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村级自治组织的民主议事决策能力和及时公开公示村级事务的自觉性,真正体现村民当家作主和让村级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创建部门民生监管示范。按照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监管制度体系,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完善资金项目廉政档案,制定年度扶贫攻坚自查自纠方案和系统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实行“三述三评”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2018年督促已开展专项监察的主责部门搞好规范化监管,以后每开展一项专项监察,就督促规范一个部门的行政监管,力争2020年实现扶贫领域正风反腐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根本转变。

        (四)强化六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市级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治蝇贪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第二执纪监督组。按照市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是整治蝇贪三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根据联系县乡实行包干负责、区县派驻机构到所在监督组实行分片负责、监督组成员实行分村分组负责的责任体系,自觉统筹责任范围内的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工作。区县比照制定方案、组建机构。畅通上下联系,统筹推进整治蝇贪三年行动。

        二是强化调度督导。建立纵向市、县纪委与民生监督组三级联动,横向督促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齐抓共管机制,实行数据旬通报、月报告、季调度、一年两例会制等制度。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对所联系县乡的整治蝇贪行动高度负责,勤调研、多指导、严督查,对工作滞后的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工作同志进行约谈,严重滞后的进行诫勉,确保各地整治蝇贪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平衡发展、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问题意识。在充分发挥好与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和审计、司法、执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作用收集问题线索以及从上级交办转办获得问题线索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脱贫”行动和专项监察、市县巡察、村务监督以及民生资金大数据平台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让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无处隐介藏形,解决好扶贫领域整治蝇贪行动的基础性问题,切实杜绝“等米下锅”现象。

        四是强化问题处置。对从多渠道收集来的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归类进行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尚未破规破纪,需要红脸出汗、提醒、打招呼、批评教育的,及时交由所在党组织进行“常态”处理。对已明显违规违纪,尚不十分严重,但不处理又难以消除影响和达到惩戒违纪本人、教育他人维护纪律严肃性的问题,则由民生监督组从快进行“大多数”处理。对已严重违纪涉嫌轻微违法和严重违纪涉嫌严重违法,则由区县纪委必要时由市纪委提级直查直办进行“少数”和“极少数”处理,综合体现问题处置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形成并巩固发展好扶贫领域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

        五是强化督促整改。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向对应的监管部门发出审查和监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明确专人督,带着任务督,坚决维护审查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实行整改单位提出整改工作验收申请制度,由市县两级业务室按照问题清单,对照整改要求,对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建立制度、规范监管等情况逐项检查验收。构筑起扶贫领域不能腐的铜墙铁壁。

        六是强化警示警醒。各区县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开辟扶贫攻坚警示教育专区,各乡镇要在教育谈话室或便民服务中心附近开辟扶贫攻坚警示教育基地,适时组织干部和群众观看接受教育;市县纪委宣传部门及民生监督业务室要加大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效的通报登报力度,每年组织一次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展进乡镇活动;乡村两级对中央、省、市、县通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和辖区内发生的案例,要100%利用各种会议进行通报;民生监督组要坚持对脱贫攻坚领域查处的案件100%到案发地组织干部群众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清退被侵占的扶贫款物,民生监督组组长要亲自以案示警说教,剖析违纪违法原因与危害,重申纲纪,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从而不断警醒教育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想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整治蝇贪工作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共铜仁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编辑: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