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石固乡于9月22日召开了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有全乡拖拉机车主,乡农业服务中心全体职工,乡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共42人。
培训会上,乡农业服务中心、乡安监站、乡派出所等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机、安全操作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和<<贵州省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等。该乡分管安全的责任人还向与会人员提出要求:一是必须服从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和乡安全联组的管理。按照参加农机监理部门和乡安全联组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会,接受学习和教育。二是不准驾驶(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拖拉机及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严禁驾驶(操作)报废机车,严禁“黑车非驾”行为。三是严禁拖拉机从事违法载人行为,严禁人货混装。四是严禁将拖拉机交给没有驾驶(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操作)。五是必须按时参加一年一度的检审验,不得无故不参加。六是要经常保养拖拉机,检查刹车、方向和各个联结球头、螺丝等,保证安全生产。七是严禁私自改变技术参数,如加棚加杆、更换大功率发动机等。八是严禁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九是严禁微耕机悬挂拖斗上路行驶。贵州省道路交通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农机车主的驾驶操作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刘涛)
编辑:杨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