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亮亮)7月19日,暨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部署会后,国荣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第一书记、产业特派员、县直定点包干责任部门共计180人,在乡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会,会议要求,做好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就要做到“3577”。
会议指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要严格遵循“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原则,做到“3个好”,即开好村民小组组内评比会,村级村民代表评比大会,抽查审核确认会,不省一个环节、不落一个步骤,保证精准识别程序严谨、结果准确。
会议强调,为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高效,就要坚持“5个步骤”,即在村民小组初选查漏补缺名单的基础上,由村级初审查漏补缺名单,再由乡级初审和复审查漏补缺名单,经县级复审查漏补缺名单后,由乡录入信息。
会议要求,要充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并兼顾当地生产生活收入水平对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在国土部门存在不动产登记(不含因灾重建、扶贫搬迁和因灾拆迁建房);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载客机动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户;子女或法定赡养扶养人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扶贫标准,未尽赡养扶养义务的老人户;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不含孤儿)等七种情形及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严禁纳入。
会议指出,在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中还要注意在外就读大学或高中且户口已迁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属于计划生育超生人口或抱养人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智障或流浪人员与贫困户组成家庭以及婚进未入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因邻里关系不融洽导致未能通过村组评议的特困户等四种情形必须纳入;同时,严禁出现随意分户合户或轮流坐庄的现象,必须保持和完善好工作开展的纸质资料,严格纳入和退出底线,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完成查漏补缺各项工作任务。(国荣乡杨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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