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底线,也是干部成长的衡量标尺和组织选人用人的基本标准,更是党组织的生命之本、治本之策。党员干部必须要学会守纪律,必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不去、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对照“四风”规定找标准,围绕作风建设定言行,做到以身示范、严格律己、清正廉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做到以下“两个率先”。
率先信仰纪律。信仰纪律是敬畏纪律和遵守纪律的前提和关键。要遵守好纪律、执行好纪律,首先心中要敬畏纪律,把纪律作为一种信仰来遵崇。作为组织部门,是带头执行县委决策部署的排头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信仰纪律,尊崇纪律,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铭记在心。
率先遵守纪律。作为组工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组织部门的形象,所以必须率先遵守纪律。要敢于向广大党员干部喊出“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时时正衣冠、守纪律;要敢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时时量身做人、倾心为民;要敢于大声向组织诚心承诺,签下军令状,做到自重而慎微、自省而慎思、自警而慎权、自励而慎行,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我们的座右铭。(邓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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